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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港大道38号1街901房
发布时间:2015-8-26    发布人:广东万众拍卖有限公司

涉诉资产进场交易拍卖公告及方案

案号:(2014)穗越法执字第9763                                      

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港大道381901                             

拍卖号:(2015)穗越法拍卖0267

拍卖地点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拍卖时间

20159161430

拍卖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

拍卖起拍价

1,436,010

叫价幅度

广交所与拍卖机构协商决定

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保证金:143,000元;缴纳方式必须通过银行转帐

拍卖公告内容

涉诉资产进场拍卖公告

2015年)第 

受法院委托,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港大道381901[拍卖号:(2015)穗越法拍卖0267]。建筑面积:158.5平方米;起拍价:1,436,010元;保证金:143,000元。

本期标的展示时间:2015989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201591117时前(须注明拍卖号,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2015914日前。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15915日。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20159161415分至1430分。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159161430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委托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87365002。拍卖机构:广东万众拍卖有限公司。

--  --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电话:89160711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拟刊登媒体、时间

201591日前刊登在《广州日报》B叠内页。

佣金标准

拍卖成交价200万(含本数)以下的,支付佣金的比例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支付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支付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支付1%。超过1亿元的部分,支付0.5%

拍卖款支付方式和

时间

买受人必须将拍卖款(扣除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起10日内(不含拍卖当日),划入贵院指定账户,以转出银行转账时间为准。(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账号:44031701040019990

对产权变更费用承担的约定

拍卖标的物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金、款(包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一切税、费、金、款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备注

由被执行人使用,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标的物可能存在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分摊费等费用,竞买人如要竞买,应当考虑因上述费用所产生的风险,因上述费用而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